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新增入选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名单的通知
来源: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:2023-12-15 10:25

各设区市金融监管局(金融办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:

  根据《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金管〔2023〕19号)和《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办法》(闽金管规〔2022〕5号)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主申报、市县(区)金融办(上市主管部门)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、省金融监管局复核并公示后,确定了2023年度新增入选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名单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相关企业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  各地金融监管局(金融办)要积极发挥“企业上市辅导员”的作用,积极对接引入资本市场资源,加强对在库企业的培育辅导;要积极发挥“企业上市服务员”的作用,针对在库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要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“一企一策”帮助协调解决;要加强跟踪管理,发现在库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时,及时上报调整出库。

  附件:2023年度新增入选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名单

 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
  2023年12月12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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