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省小额贷款行业监督管理,规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,根据《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《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有关规定,我局组织开展了《福建省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发放工作。经企业申报、县区初核、设区市复核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定,确定了第一批84家拟准予发放《福建省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。现对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及时反映并将相关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局金融监管一处。公示期结束后,我局将正式向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发放《福建省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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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福建省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发放企业名单(第一批)
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
2024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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